457 职业提名的批准必须符合移民法reg.2.72的要求
186,187 的职业提名必须符合移民法reg.5.19 (4)的要求
5.19 (4) (a) 规定 vs 2.72 (3) &(5) 的规定
187 提名的申请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2 确定特定的职位需要 (identifies a need)
457的提名也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457 规定 确定特定申请人。 identifies the person in the nomination.
也就是做187 提名可以不用指定将来要申请签证的人,而457必须确定特定的申请人。
5.19(4)(b) 规定提名公司必须积极运营和直接运营这个公司。
2.72 规定 担保公司必须是standard business sponsor or labour agreement party.
457 并没有规定提名公司必须直接运营这个生意。 也就是说457 可以由海外公司来提名,拿到457签证,再来澳洲运营公司。
5.19(4)(c) 禁止劳务中介提名条款,和2.72 10 (h) 是一致的。
但是2.72(h) 比5.19(4)(c) 要宽松,在于, 2.72(h) 有例外条款,医生和公司总经理是可以不给提名公司工作的 。也就是说,如果劳务中介要给医生办457签证,然后介绍到各个医院工作,这个457是允许的。再比如集团公司给总经理办理457签证来这里给关联公司工作也是允许的。
5.19(4)(d) 规定劳动合同至少2年,并且没有限制条款。 这个是457 没有要求的,457可以提名任意的工作时间,最长可以4年。
5.19(4)(e) 和2.72 10(c) 规定的是一致的。工作条件必须比澳洲员工not less favorable 也就是大于或等于澳洲员工的待遇。
5.19(4)(f) & (g)规定公司背景良好,of good standing .这个在457 2.72(9)的要求对应。
5.19(4)(h)(i)(B) training requirements 和457 sponsorship training requirement 对应
5.19(4)(h)(i)(A) 规定职位必须从CSOL里面选 对应2.72 10 (e) 关于工作职位和ANZSCO一致, 2.72 8 A从CSOL里选职业。
这条可以解释为如果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并且满足培训要求,那么CSOL上职位提名就会被批准。(186没有涉及职位真实性的要求)
5.19(4)(h)(ii)(A) 规定
1 在职位在regional area
2 职位需求是真实的 对应 457重大2.72 10 (f) 职位是真实的 2.72(4)(d)
3 职位 labour market test 过的
4 职位可以ANZSCO level 1, 2, 3, 里任意选职业 ( retail manager 看来只能选这条路)
5 公司和职位地址一致
6 RCB批准
比较之后发现,457 独特的条款包括
2.72 10 aa b c cc 都是关于工资的要求,其中cc 规定了tsmit.
2.72 10 AB 规定工资超过2500000就可以无视 10 c 和 cc 的要求。换句话说工资大约2500000就可以比澳洲同类工人付的少。估计这种条款对只有大型矿业集团才有用。
2.72 10 A 又规定了annual earning 可以统筹考虑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