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购买生意合同的注意事项

商业移民登陆后就很多都需要购买一个现成的生意。一般生意买卖所采用的都是各种协会给定的标准合同,用这种合同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而且用的人比较多,这样里面的条款不会有含糊不清的情况导致以后产生争议。志杰移民拿采用的比较多的AIC SA 的标准合同来给大家解读一下合同的重要条款。AIC SA的澳洲过户师协会南澳分会的简称。

一般合同开头都是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item 1 是 vendor 卖方的信息。 Item2 是 purchaser 买方的信息。 Item 3 是关于这个生意的描述。Item 4 是生意的地址。item 5 是生意地址房东的信息,item 6 是 关于这个生意房产的租赁信息。Item 7 是购买生意所要支付的定金放在中介或过户师的trust account,如果由于卖方违约,买方有权拿回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卖方必须给买方一个违约通知Notice 要求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改正,如果买方10个工作日后仍然违约了。那么这个定金就归卖方所有了。item 8 是deposit agent, 这个就明确了交易的定金放在哪里。 item 9 Purchase price 这里的买价是包括公司资产和前面已经支付的定金的。也就是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 item 10 estimated value of the stock 这里表明估计的存货的价值。如果在约定时间盘点的存货少于这里填写的估计的存货,那么这部分差额会从购买总价上减去。item 11 是规定的excluded Asset 意思是哪部分的资产是不包括的。这个地方需要把卖方确定的不包括的资产都写进去,避免以后产生争议,就算是约定俗成的财产,比如fixture 一般是包括在购买里面的,这种情况最好也在这里明确,是不是卖方要带走的。Item 12 stocktaker, 存货计数人,这个人就是买卖双方认可的盘点存货的执行人。 Item 13  Accruals 应计项目,这个项目规定任何的已经发生的产品或服务费用,但是卖方还没有支付,在完成交易后会由买方支付的项目。Item 14 outgoings 支出项,这里需要明确卖方已经支出的,在交易后仍然有效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实际上是买方在享受。 Item 15 规定prepayments 这里需要明确买方的预付款,这些预付款相关的货物或服务会在完成交易后交付。

然后会有一个问题确认The business is to be sold as a going concern which is GST free. 意思是如果你的生意买方买下来接手是要继续做的。那么购买生意的时候是不用付GST的。

然后Purchase price 是买价,如果在南澳购买生意的交易额低于$300000 是受到Land and business (Sale and Conveyancing) Act 1994 定义的小生意条款保护的。卖家需要遵守一系列除了合同要求的法律规定条款。不然合同无效。所以商业移民登陆如果在南澳买生意,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把合同金额限制在$300000 以内,这样将来发生了争议就多一层保护。 如果合同在$300000 以上那么如果出了问题只能按照合同去法院提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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