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澳无论是购买房产,土地,或者小生意,一般情况下买家都可以受到冷静期 cooling off period 的保护。买家只需要在法律规定的相关时间之内给卖家一份退出合同的法定通知就行。买家需要保留发出这份退出通知的证据。
买家可以自己亲自把这个退出合同的通知给卖家或者卖家的中介,或者在冷静期到期前邮寄到卖家的地址,或者给卖家发一个email。
在南澳如果买家利用冷静期条款取消合同,如果不涉及支付购买期权的情况,也就是说买家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选择购买也可以不购买,那么卖家在南澳只能得到最多$100, 而在买卖房产的实际操作中,卖家和卖家的中介也懒得收这个$100 了,因为收这个$100 的法定手续实在是繁琐,不值得去收。
如果卖家向买家要求超过这个$100 (土地买卖), 或者超过10%的总价(生意买卖)在南澳是违法行为。就算买家误给你卖家,那么卖家要及时退还,不然就被认定违法。
对买家这么有利的冷静期保护条款,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以下情况是不适用的
1 如果买家是个公司来购买非住宅用地。
2 买家主动waive 了这个冷静期
3 在拍卖auction中成交的交易
4 如果在auction 中没有成交,买家在拍卖后一天内购买。
5 交易是tender 的形式达成的。在tender 结束日至少5个工作日之后签订的合同,并且vendor’s statement (Form 1) 已经至少给了买家2个工作日,如果是生意买卖则 (Vendor’s statement )Form 2 至少5个工作日。
6 如果是涉及支付期权的情况,那么至少在授予期权5个工作日之后,并且vendor’s statement (Form 1) 已经至少给了买家2个工作日,如果是生意买卖则 Vendor’s statement (Form 2 )至少5个工作日。
7 如果是在购买生意的情况,那么 卖家Form 2 至少在5个工作日前就已经给了买家
8 如果是连生意带土地的交易,那么这个生意如果不是小生意(营业额在30万以下)那么就没有cooling off 的保护
总而言之,买家要抓紧这个宝贵的签订房产合同后的2天或者是生意合同后的5天,做一切需要做的调查,如果发现了问题可以全身而退。
除了cooling off period 对买家的保护以外,南澳州还规定
如果卖家不按规矩出牌,签订合同后就直接收了买家的钱,或者没有签订合同就收了买家的钱,那么客户依据法律宣布无效。卖方必须退还买家所有款项。
如果合同规定买家必须购买土地,但是同时规定买家必须支付超过6个月的租金,那么这样的买卖合同同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