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中的相关疑难问题

澳洲技术移民打分表

工作经验的计分方法

技术移民当中很重要的一个打分项目是关于工作经验的加分。 原来移民局工作经验的加分都是依据职业评估机构的看法。有的职业评估机构,会扣减申请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然后申请人申请签证的时候就会发现分数不足的问题。 比如原来申请人有5年的工作经验,可以加10分,经过职业评估机构评估后减去了3年,客户就变成2年的工作经验了,变成了没有加分了。 而移民局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和移民法规定相冲突的。移民法的规定是根据ANZSCO职业定义字典的要求,只要申请人获得相关学历后的工作经验都可以算。现在移民局终于改邪归正,把对工作经验的要求改为只要在相关职位工作就行,因为移民法并没有规定在相关职位工作需要有相关的技能。

所以申请人,特别是189的申请人,分数的高低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给自己加分的时候可以更大胆一点。

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会计毕业生其实挺难一开始就找到会计工作,大部分是从公司做book keeper 或者payroll officer, accountant clerk, 这些其实在ANZSCO的定义中都不符合会计的定义。一般公司也不会雇佣一个全职的会计。 所以大部分中介对这种工作经验都很认为不能通过经验加分。即使你的工作reference 写的再天花乱坠,也认为通过移民局审查拿到经验分的希望是渺茫的。

我们志杰移民的看法是,法律上的确不符合要求,但实际上有可能通过。如果没有其他办法,不妨一试。

我们的依据是,移民局的签证官是分签证类别培训的,所以会有各种各样的中心,比如阿德雷德的学生签证中心,墨尔本的RSMS,ENS,雇主担保签证审理中心, 布里斯班的GSM 技术移民中心。然后移民局培训签证官时写了PAM,(签证官培训手册) 签证官关于签证的知识就是从这个手册里来的。 关于ANZSCO定义的培训只有在培训雇主担保类签证的移民官时才会详细说,其他的签证官都不会有这方面的培训,有也是一笔带过。所以GSM类别签证官对这个 accounting clerk 和 accountant, cook and fast food cook, superviser and manager 这些细微的差别都不会太了解,这就增加了蒙混过关的可能。

所以,真的缺这个工作经验的同学不妨一试

工作证明的要求

据我们的经验,移民局一般核查的工作证明都是写的比较泛泛的一类。如果想让签证下签快,不想让移民局派人核查。工作证明一定要写的比较具体。

比如,marketing manager 的工作证明

如果只写directing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sales strategies and setting sales targets in order to maximise an organisation’s sales and customer loyalty

这样就不是太好,

要写 e.g. direct and development bundling sales strategy for our XXX products and XXX products. Set sales targets for our different sales team and products line includes XXX,XXX.

总而言之,越具体,越不会被核查。

关于PY加分

7月1日起就读ACS的PY和Accounting 的 PY一样也是需要申请提供IELTS 6666的成绩才能入读。毕业以后,4年有效,有效期内可以获得5分加分

Effective as of 1st July 2020 – ALL of students must adhere to ACS entry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new ACS Framework Entry Requirements. All of students enrolling into the PY Program must have a current and valid ELTS ensuring they meet the specific band scores prior to commencing the course.

IELTS must have been undertaken within 3 years, prior to the PY course commencement and must have the correct test score band levels (ie IELTS overall 6 and minimum 6 in each band, PTE overall 50 and no band below 50)

澳洲学习加分

“2年学习” 就是这样一个基本概念。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一个多方博弈的结果。 澳洲法律有2个来源,一个是议会通过的或者议会授权政府通过的法令。也叫做成文法。一个是各级法院的判例,各级法律对法律的解释,也叫做判例法。当成文法有歧义的时候,就需要法院解释,产生了判例法,盖住成文法。 如果政府对法院的解释不满意,一般会修改法律,成文法再次盖住判例法,然后又有歧义,再次法院解释,又是判例法,循环往复直到大家都没有争议了为止。

2005 年以前,2年学习的意思是2年的full time stay. 移民局并没有定义这个2年学习,但是政策执行层面就是按full time 的要求来。有点像现在482签证或者186/187 签证中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 没有明确定义,但是政策执行层面就是澳full time 来执行。

2005年左右,一个法院的判例说明2年学习就是2年学习本来的意思,并没有说一定要2年full time 学习。这一下把移民法撕开一个大口子,把很多来读1.5年甚至读1年挂科的同学都纳入到2年学习的队伍中来。

政府收到这个判例不久,应该是2006年就修改了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2年full time , 学习时间按照课程注册时间来。又回到了政府原来的立场。但是这个定义也有他的问题。关于注册时间和免课关系没有说清楚。RPL掉的学分可以算作2年学习么。 比如2年的课程,给免了1年的学分这种,又拖成2年读完这种情况能算2年么。 移民局当然认为不算,这个政策一直是执行直到碰到了Riaz同学。直到2015年,是否可以获得2年学习资格都是一个算术题,有一个计算公式。 公式为 总课程学分-减免的学分=已经学的课程学分

(已经学的课程学分/总课程学分)*课程在教育部注册的长度=实际所修时间

实际所修时间 >92 就认为是2年学习。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要求,比如课程实际时长>16 个月,英文授课等。

2013 年,申请人Riaz 就碰到了这个问题,一口气打到了高级联邦法庭。 终于在2015年赢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以后RPL 免课的同学也可以算2年。比如我们原来说的那种2年课程给免了一年学分又拖成2年毕业的这种情况,也都获得了2年学习的认可,也就获得了申请485签证,移民加分的资格。 在Riaz 这个决定后, 我们刚才提到的计算公式完全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边远地区学习加分

在澳洲的边远地区的学校完成2年澳洲学习是可以获得额外的5分加分。但是这个5分加分的要求很苛刻。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可以加这个5分。

1 申请人必须满足2年学习的要求

2 学校必须在偏远地区

3 上课的时候,申请人必须住在边远地区。

4 必须不能是远程教育(网课)

比如在中国上网课的学生,哪怕是一门网课也会失去偏远地区加分的资格。

配偶加分

移民局的内部手册做了如下解释

The partner’s skills

Under 6D.11, 5 points may only be awarded if the spouse or de facto partner of the primary applicant:

  • is also an applicant for the same subclass of visa
  • is not an Australian citizen or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 was under 50 at the time the primary applicant was invited to apply for the visa
  • nominated a skilled occupation, being an occupation specified under regulation 1.15I(1)(a) at the time of invitation
  • had a suitable skills assessment in their nominated skilled occupation from a relevant assessing authority at the time of invitation and
  • had competent English at the time of invitation to apply for the visa.

从字面上看,客户需要职业在1.15I(1)(a) 的定义中。

Reg 1.15I    Skilled occupation

(1)  A skilled occupation, in relation to a person, means an occupation of a kind:

(a)  that is specified by the Minister in an instrument in writing to be a skilled occupation; and

(b)  if a number of points are specified in the instrument as being available — for which the number of points are available; and

(c)  that is applicable to the pers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pecification of the occupation.

1.15 让我们查政府最新的法令看看什么是skilled occupation.

最新的法令是

法令里说

A list mentioned in column 2 of the item is an applicable list for the class of persons.

For the purposes of paragraph 1.15I(1)(a) of the Regulations, each occupation mentioned in column 1 of an item of an applicable list for the class is specified to be a skilled occupation for the class.

所以list 的涵盖关系是MLTSSL>STSOL>ROL.

也就是是主申请人如果在MLTSSL ,那么付申请人必须是MLTSSL上的职业才能加分

如果主申请选ROL的职业,那么附申请人可以是任何一张清单上的职业.

NAATI 加分

大家都知道NAATI证书持有者可以获得社区语言加分。NAATI 证书有3 年 有效期。 原来通过NAATI的内部考试拿到证书的同学,如果NAATI认证过期了,是否能获得社区语言加分?

志杰移民认为是可以的。

和原来职业评估没有有效期的理由一样。 移民局原来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并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持有有一个有效的职业评估,所以Positive的职业评估结果,就算是失效的,也可以用来做签证申请。后来移民局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最近的一次移民法更新中修正了这个问题,现在职业评估结果才有了有效期最多3年的规定。

但是移民局并没有修正关于NAATI证书认证的时间问题。 所以现在的移民法对NAATI证书还是没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就算NAATI证书已经过期了,但是还是可以claim 这个社区语言的5分。

所以如果只是为了移民,完全没有必要花钱转换证书,某中介说的证书到期之后就变成一张废纸是不对的。 证书到期之后同样可以给EOI 加分。

在 Thapa 诉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2021] FCCA 686 的案件中,联邦巡回法庭倾向于将“邀请时”解释为包括整个邀请期,即邀请日起的60天期限。

关于邀请时是什么意思?

2018年12月11日,申请人Thapa受邀申请189类签证,职业为会计师(普通)。他的申请后来被移民部拒绝,并由行政上诉法庭(AAT)确认,认为他由澳新特许会计师颁发的技能评估不够。Thapa 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2021] FCCA 686

该技能评估的日期是2015年9月21日。之后,他在2019年1月10日完成了另一个技能评估。

这一问题被上诉到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庭,讨论了“邀请时”的解释。

裁决结果

毋庸置疑,申请人在“邀请时”并没有持有有效的技能评估。

申请人在“邀请期”内申请并获得了第二个技能评估。也就是说,在获得邀请通知后的60天内。根据 Berenguel 的判决,法庭采纳了“邀请时”这个措辞,而不是“邀请日期”,因此在邀请期内获得的技能评估应该被接受。

在第30段,法庭明确指出,如果法规的意图是指具体的邀请日期,那么必须使用明确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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