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有5个AAT case 都是关于技术移民带上了一个配偶造成的签证取消。
Li (Migration) [2021] AATA 4473 (3 November 2021)
Cai (Migration) [2021] AATA 4474 (3 November 2021)
Wei (Migration) [2021] AATA 4457 (2 November 2021)
Zhang (Migration) [2021] AATA 4292 (13 October 2021)
Sun (Migration) [2021] AATA 4396 (8 November 2021)
Wang (Migration) [2021] AATA 4545 (24 November 2021)
这些case 都有一个共同的AAT senior Member Kira Raif 来审理他们的案件。可以看出这不是巧合,AAT把这个类型的案件统一交由一个member 来审理可以提高效率。 3个case 在配偶的材料上都提供了假材料。都提供了PS过地址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utility的账单。
其中Cai 同学的case 获得了胜诉,其他2位同学的case 都败诉了。Cai 同学能胜诉的愿意一部分是因为Cai 同学和配偶的关系是真实的,但是材料是造假的,甩锅给中介。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申请人想要走捷径,结果给移民局抓到翻车的情况。 材料造假一般也是地下中介擅长正规中介不敢涉足的地方。另一部分愿意可能是因为Cai 同学工作不错,在大学里面上班。AAT 格外同情。
zhang 同学的case 也获得的胜诉,原因是甩锅给中介,zhang 同学有个小孩加上假配偶只是用来加分所以AAT 网开一面.
Wang 同学有小孩也失败了,原因是wang 同学大方的承认了自己就是骗局的参与者,没有甩锅给中介。
通过这4个case 的判决,我们得出了以下判断
- 假材料带配偶如果被查到,移民局取消了签证以后,从AAT拿回签证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 提供假材料, 是一个4020问题,就算和主申请签证不相关,也很可能会导致签证拒签而且由于4020 会有3年的禁止期。
- 由于提供假材料被取消了签证有4020的1年的禁止期,这个禁止期从签证被取消的时候开始算,一般上诉周期也有半年,所以一般上诉结果出来,这个1年的禁止期也过的差不多了。
总体比较来说,下签前被查到还是比下签后被查到幸运。因为现在对州担保类的技术移民,已经没有了S48 的限制, 申请人可以在签证取消后重新申请州担保类别的签证,但是下签后被查到,签证被取消申请人就是BVE, 那么也是不能境内申请技术移民签证了。同时由于4020问题,还有1年禁止申请的限制。而下签前被查到材料造假可以直接撤销原签证申请,一般还可以有BVA BVC,可以寻求新的州担保并且重新申请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