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missory Estoppel 一诺千金

买房的时候,是不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卖方才有义务一定要卖房给你? 答案是未必。

澳洲法律有一个一诺千金的概念Estoppel, 如果对方的承诺满足以下三个要件,对方就算没有签订合同,也需要按照承诺来执行。

  • 如果承诺人让第三方相信,一定会给好处。
  • 第三方根据这个承诺采取了行动
  • 如果承诺人撤销承诺是不道德的。

那么被承诺人可以要求承诺人像合同一样履行承诺。 Trident v McNiece

最近我们就碰到一起这样的情况。一位客户看上了一个房子,很满意,给卖家出了2M, 卖家也接受这个价格,让中介安排发了合同,并且安排了律师waive form1 的冷静期。买家安排了房屋检查,支付了查房费用和律师费用。这个时候卖家收到了一个新的offer , 2.4M 不想卖了,让客户加价。客户这个时候是有权力让卖家以2M卖给他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