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的家庭成员依赖关系的文件要求与标准

作为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人,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只有被称为“家庭成员”的人可以被纳入签证申请中。在我们的文章中,我们解释了这意味着什么,包括主申请人(或其配偶/事实伴侣)的子女(或继子/继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子女年满18岁,如果他们符合以下条件,仍然可以被纳入签证申请中:

  • 年满23岁以下,并且对家庭负责人(或其配偶/事实伴侣)具有“经济依赖关系”;
  • 年满23岁,并且因身体或精神功能的全部或部分丧失而完全或主要依赖于家庭负责人(或其配偶/事实伴侣)。

本文讨论了上述内容,并介绍了如何证明相关的经济依赖关系。

经济依赖关系 如果一个孩子在某一时刻对另一个人(父母或其配偶/事实伴侣)具有经济依赖关系,那么这个孩子被认为是依赖于该人的。在建立依赖关系的时候,以下条件必须满足:

  • 孩子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或主要依赖于父母提供经济支持,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包括食物、衣物和住所;
  • 孩子对该父母的依赖大于对其他人或其他支持来源的依赖。

根据部门政策,有一些因素必须考虑。需要注意的是:

  • 一个人不能因为他们“选择”依赖于某人而被排除在“经济依赖关系”的考虑之外。唯一的问题是这个人是否依赖于他人,而不是他们为何依赖;
  • 根据部门政策,“相当长的时间”被认为是12个月。然而,个体的情况是相关的,他们将考虑独立的持续时间以及依赖状态是否可能持续下去;
  • 在这种评估中,只有与孩子的基本需求(食物、衣物和住所)相关的“经济”依赖关系才是相关的;
  •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收入(或者获得福利),那么这个收入首先被归属于他们的基本需求,无论它实际上如何使用。因此,即使他们声称家庭负责人实际上提供食物、衣物和住所,他们自己的收入实际上用于“额外”的用途,如果这笔收入覆盖了他们的大部分基本需求,他们也不能被认为是“完全或主要依赖”;
  • 依赖于家庭负责人的依赖关系需要超过任何其他来源——例如,如果一个人的收入的30%来自兼职工作,30%来自政府福利,40%来自家庭负责人,这将满足要求;
  • “基本需求”指的是一个人必须满足的更低级别的需求(食物、衣物和住所),不包括奢侈品和可选择性的消费品。

其他依赖关系 如果一个人由于残疾无法工作而在经济上依赖于家庭负责人(即父母),那么这个人也可能被认为对家庭负责人有经济依赖关系。这种表述源自于《残疾歧视法》(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2)。

仅仅拥有残疾本身是不够的,同样,从事支持性就业或从事其他形式工作的个体也不会自动被排除在外。相反,“身体或精神功能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必须是导致这个人无法工作(从而被迫依赖其他人提供经济支持)的原因。

与纯粹的经济依赖关系不同(见上文),这样的人不需要证明这种依赖关系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这需要由合格的医疗从业者进行评估,因此值得获得全面和准确的医疗报告,说明医疗问题并确认这是导致这个人无法工作的原因。

在申请澳大利亚签证时,签证申请人可能会要求体检医生(如果在澳大利亚之外申请)或BUPA评估依赖的性质和程度。

根据申请人的医疗状况的不同性质,可能会因健康标准而导致签证申请失败。您可以在这里阅读有关澳大利亚签证健康标准的单独文章。

证明依赖关系 通常情况下,部门将要求为每个年满18岁的子女提供47A表格,并提供经济依赖关系的文件证据。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子女是学生(例如大学生),通常被认为依赖于父母。这可以通过支付大学学费和住宿费用(如果适用)或提供显示子女与父母居住在同一地址的文件来证明。

还可以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银行对账单(如果津贴通过银行转账给子女),以及/或附加信用卡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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