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局采用”一人不合格,全部不合格”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成员未能满足健康要求,所有申请人的签证都可能被拒绝。
如果有健康问题的一方申请和没有健康问题的一方分居,从理论上说,是可以保证没有健康问题的一方的签证下签的。法律也没有禁止用签证的理由来分居,毕竟夫妻一个想来澳大利亚,一个来不了,这个也可以成为一个分居的诱因。只要能提供证据表明分居前和分居后夫妻双方的生活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移民局就可以接受这个事实分居。
证明分居的真实性
分居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为了规避签证健康要求而虚构的。移民局会要求提供证据,表明夫妻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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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共同居住或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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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离(如银行账户、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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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关系的改变(不再以夫妻身份共同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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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声明或其他文件证明分居事实。
虽然分居可以成为解决健康问题的一种策略,但它必须是真实且经过充分证明的行为。如果仅仅为了规避签证健康要求而采取虚假的分居行为,可能会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并对未来申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在采取此类行动前咨询我们志杰专业移民律师或顾问,以确保合法性和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