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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购买生意的尽职调查阶段的任务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交换的系统化流程

买方角度看,它是对卖方企业进行系统性审查,以识别潜在的法律、财务和运营风险与机会。法律层面上,这包括了解合同、牌照、诉讼记录、监管状况以及经营义务的法律后果。

律师而言,尽职调查意味着要仔细审阅:

其目标有二:
一是揭示可能影响交易的风险,
二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合同保护条款或交易后补救措施等方式管理这些风险

卖方角度,尽职调查是为证明企业价值、减少买方对风险的担忧做准备。实际操作中,卖方需整理全面、清晰的企业资料,并在“资料室(Data Room)”中分阶段、有序地向潜在买家披露。

一场执行良好的尽职调查可以:

最终,尽职调查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并购交易的核心结构——包括: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与“担保与赔偿”(Warranties and Indemnities)的关系

要理解尽职调查的真正目的,必须先明白“担保与赔偿”的作用。

在并购过程中,买方在有限的时间内几乎不可能完全了解目标企业的所有风险与潜在收益。尽职调查虽能揭示部分信息,但仍会存在“信息空白”。为弥补这些空白,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作出一系列陈述与承诺(representations and promises),说明企业过去、现在及未来的真实状况。

这些陈述与承诺称为担保(Warranties)
例如,买方可能不会逐一检查所有税务申报文件,而是要求卖方保证所有申报均准确、按时完成(即“合规性担保”)。
又如,当卖方向买方披露了某些重要资料时,买方会要求卖方作出披露担保(Disclosure Warranty),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这类担保促使卖方在尽职调查阶段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减少潜在争议。

除担保外,买方还可能要求卖方作出赔偿承诺(Indemnities)
赔偿的作用是:如果卖方的担保被证明不实,或交易后出现未被发现或未入账的负债,卖方须对买方进行补偿。
例如,若交易后发现卖方未提交最新税务申报,导致买方收购的公司承担额外税款,则卖方需按照赔偿条款对买方进行补偿。

综上,尽职调查、担保与赔偿是相互关联的机制

三者共同构成并购交易中风险识别、分配与控制的核心体系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与担保和赔偿(Warranties and Indemnities)的对比与权衡关系

在并购交易中,尽职调查的全面程度卖方在合同中提供担保与赔偿的必要性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此消彼长”关系。


一、信息披露越充分,对担保和赔偿的依赖越小

如果卖方向潜在买方全面披露企业的一切相关信息,并且提供充分的渠道让买方独立验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那么买方就没有理由再要求针对事实的担保(warranties)或赔偿(indemnities)。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仅会要求:


二、信息披露越有限,买方越需要担保与赔偿保护

相反,如果卖方出于商业敏感性成本考量而未能充分披露信息,买方便会要求卖方提供更广泛的事实担保与赔偿,以防卖方的陈述或承诺与事实不符。
换言之,信息披露不足,就必须以合同性保护来弥补。


三、卖方的策略性权衡

对卖方而言,提供全面的尽职调查资料是减少未来担保与赔偿压力的最佳方式。然而,这一策略本身也存在风险:
若潜在买方尚未在法律上受约束(尚未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卖方披露了全部商业细节后,买方可能选择退出交易,却已掌握了企业的关键信息。

为平衡这一矛盾,实践中常采用**“分阶段尽职调查”(Two-stage Due Diligence)**的方式:

  1. 第一阶段:在达成有条件的意向或框架协议前,仅披露概要性信息

  2. 第二阶段:在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后,再披露详细信息,以确认前期的陈述与假设。


总结

为什么“披露”(Disclosure)优于“担保”(Warranty)

很多卖方会问:既然在合同里加入全面的事实担保与赔偿条款(warranties and indemnities)可以保护买方,为什么还要费力做尽职调查与资料披露?

答案在于责任的归属与风险的延续


一、责任与解释的区别

举例来说:
买方担心卖方的库存(stock)状况。此时有两种选择:

  1. 在尽职调查阶段亲自检查库存,并自行判断其状况与可销售性;

  2. 要求卖方提供担保,承诺库存状况良好、可销售。


二、披露的优势:一次性终结责任

正因如此,从卖方角度看,“披露”远优于“担保”
当卖方在尽职调查中披露事实、并让买方自行判断时,卖方的责任在披露完成后即告终止。
相反,若卖方通过合同担保事实,责任将随合同持续存在,甚至在交易完成多年后仍可能被追究。

因此,对卖方而言:


三、在并购谈判中的实际运用

在并购合同(M&A Contract)中,尽职调查与担保/赔偿条款之间的关系极为关键:


总结

披露与担保的区别在于责任的起点与终点:

因此,对卖方而言,以充分的尽职调查披露取代担保,是降低未来法律风险的最有效策略

披露记录与信息管理的重要性(Keeping Track of Disclosures)

在并购(M&A)过程中,卖方必须精确记录所有向潜在买方披露的信息,并确保这些披露在交易文件中被正式纳入并引用。这是卖方未来防御潜在索赔(如担保违约或赔偿请求)的关键基础。


一、为什么要详细记录披露

如果日后买方就某项担保或赔偿提出索赔,卖方最重要的抗辩理由就是:

“该问题已在尽职调查期间向买方充分披露,因此不构成违约或赔偿责任。”

为确保这一抗辩成立,卖方必须保留完整的披露证据,包括:


二、书面化是关键

这些要求应在买卖合同中作为担保与赔偿的具体限制条款列明,避免“非正式交流”成为未来争议的来源。


信息交流的促进(Facilitating the Exchange of Quality Information)

买方角度
尽职调查的核心目的是尽可能深入了解目标企业的风险与机会

卖方角度
尽职调查是一个:


律师的角色与职责

律师在这一过程中扮演关键的中介与设计者角色,职责包括:

  1. 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流通

  2. 确保披露内容得到准确、合法、可验证的记录

  3. 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双方就风险分配达成的商业共识

  4. 深刻理解尽职调查与担保/赔偿条款之间的互动逻辑,从而起草出既保护客户利益又符合商业现实的合同文本。


总结

这套关于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披露(disclosure)– 担保与赔偿(warranties & indemnities)” 的体系,最完整的适用场景确实是 M&A(合并与收购, merger and acquisition)交易,尤其是公司股权交易(share sale)或大型资产收购(business acquisition)。

不过,我们可以从法律结构上区分出三个层次来理解:


一、典型适用场景:公司并购(M&A)

M&A 中,买方购买的是一个完整运作中的企业或公司股权,意味着:

因此,需要通过:

这是 M&A 合同结构中非常核心的一环。


二、部分适用于“购买生意”(business purchase / asset sale)

如果买方购买的不是整个公司股权,而只是购买“生意”(即 business as a going concernasset sale),那么:

在这种情况下:


三、小规模或个体生意买卖(例如咖啡店、理发店等)

在这种中小型“生意买卖”里:

具体来说在生意买卖阶段,律师需要提醒买家注意哪些事项呢?如果你没有请律师,以下事项在你购买生意的时候是需要额外关注的。

1  合同中的重要细节: 合同已经被双方签署,合同中的价格 (Price),交割日期 (settlement date),关于今后运营的限制条款(particulars of restraint of trade clause) 和其他一些特别条款 (special or unusual condition)

2 客户的特别情况。 比如客户有没有获得FIRB的许可,如果要办理移民签证的话,后续签证对生意结构的要求。比如 移民法中Migration Act section 134 规定可以接受的申请商业移民的所有权形式包括1 shareholder 2 sole trader 3 partner, 这里并没有包括trust。如果客户购买生意是出于移民目的,那么在提供法律意见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不能掉入这个移民法的陷阱。

3 购买生意的架构,比如客户是准备用sole trader, 还是用private company 来购买生意,或者是建立Trust,或者采取个人养老金SMSF持有. 这些不同的架构的主要但不是唯一的考量是能否节约税款。一般来说,家里有很多人在澳洲,特别是很多老人的话,可以考虑建立trust 构架,这样公司获得的利润可以分配给边际税率最低的人,也可以选择就留在公司里不发。 在澳洲公司税率对于年营业额不超过50M的公司来说,都是27.5% 一般是比个人税率要低的。个人税率第二档,超过$45000的收入就有32.5%的税率。购买生意的计划需要律师和会计师给出关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CGT,和增值税 GST 的意见。

4 了解谁是卖方。需要卖方的信息,如果卖方是公司的话,需要卖方提供ABN,ACN

5 搞清楚其他的相关方。一笔交易可能会包含很多的相关方,需要搞清楚谁是会计师,谁是贷款方,谁是保险代理,谁是中介。

6 Statutory diclosesures :

南澳洲购买小生意和VIC一样,也需要卖家提供给买家一个关于生意的财务和法律方面的报告。

南澳洲购买生意的注意事项

7 生意的特殊性: 如果生意是特别的生意比如 律师事务所,诊所,房产中介,或者养老院等,这些生意是需要取得特殊的执照和许可才可以运营的。

8 生意的资产: 需要从卖家取得一个完整的包括在这个交易中的设备清单,同时融资租赁hire purchase contract 或者租赁合同 hiring agreement 也需要搞清楚哪些是约定卖方在settlement 日期前必须付款的,哪些是留给买家解决的。需要和买家确认是否同意这些设备的transfer ,买家在生意交接后,同样也需要对这些还在有效起的合约负责。

9 生意的地点: 搞清楚生意的经营场所,是否需要继续租,还有多长的租约。一般零售生意如果租约快到期就是一个比较大的风险,房东如果不肯续租,那么生意的价值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10 买家和卖家达成的其他口头协议。比如service agreement

11 存货, 确定存货的数量和价值,已经如何确定存货的价值和付款方式

12 商业秘密: 比如客户和供货商的清单

13 雇员: 是否生意现有的雇员会继续为新的雇主服务? 对于雇员作为公司主要资产的生意来说,如果雇员不愿意给新雇主服务,特别条款规定,合同可以作废。需要提供一份雇员的情况清单包含以下的细节

如果雇佣关系是按照某种award 签署的,和客户解释award 的内容。

13 贷款情况,让客户了解贷款的personal guarantees, mortages, indemnity, PBS register 等概率和条款。

14 公司的负债情况, 公司现有的负债是怎么安排的,一般来说,卖方对在settlement 之前产生的负债负责。 买方对在settlement 之后的负债负责。

一个最优秀的买方律师可以找出卖方的一些潜在问题,这样买方在合同价格谈判时候就有了筹码。 如果客户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能找出卖方的一些误导(misrepresentation) ,并且这些误导导致了买方签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重新谈判。

一般来说,在尽职调查 (due diligence ) 发生在签订买卖合同(contract of sale) 之前, 卖方会要求买方签订保密协议(Confidentiality or non disclosure agreement)

买方律师在完成尽职调查后会给客户出一个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短期来说,风险包括,规划风险(Planning and Zoning) ,比如客户将来的生意类型是规划法案冲突。 Health department orders ,未了结的诉讼(Outstanding litigation), 和员工的争议 (Employee issues) , 设备的租赁,融资租赁情况。租约的情况。

长期来说, 风险包括, 开发的规划风险(rezoning), 合规风险,产品质量风险,供货协议,IP 侵权问题。

对于卖家律师来说,需要做的事情反而很少

一般来说只需要回复买家律师的问询(requisitions) 就可以。

比如买方律师会问 “Are there any unremedied defaults under the hire purchase agreement? if so, please provide details.

如果在requisition 收到的时候,没有这种情况的话,卖方律师一般会回答 None to the vendor’s Knowledge.

在完成了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后, 买方律师会审查所有的lease doucments.

卖方律师会有准备contract of sales, 买方和律师会和卖方对这个合同上的细节进行negotiate.

如果双方达成了协议, 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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